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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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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线上线下结合进一步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下午

具体安排:

14:00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直属中队职位(综合执法管理岗位A);

14:30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直属中队职位(综合执法管理岗位B);

15:00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街道执法中队职位(监管执法职位);

15:30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街道执法中队职位(综合执法管理岗位A);

16:20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街道执法中队职位(综合执法管理岗位B)。

资格审查地点:崂山区行政大厦东塔楼4楼2号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请从北门登记后进入政府大院)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和学位网认证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需在查询有效期内)、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含电子版)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6、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

1、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认参加的,请于6月9日(周五)上午9:00前通过邮件按照“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用人单位+报考职位+现居住地+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格式,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公务邮箱“zzbgwyk@qd.shandong.cn”。确认放弃的,也需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并提前与招录机关联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所有内容,包括个人简历(需自高中前填写)、家庭成员关系(范围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旁系三代以内血亲中担任公职人员的)等内容需填写完整,可在原件材料上进行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51988372

附件: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详见: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18207573/n18207591/230608175532275441.html

中共崂山区委组织部

2023年6月8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18207573/n18207591/230608175532275441.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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